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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19:17:24  浏览:931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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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中共水利部党组


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及部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团结、胜利、奋进的大会,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总揽全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全党的奋斗目标,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同心同德地完成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奋斗目标的胜利实现,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门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我部实际,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首要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迅速组织传达,尽快把十六大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中去。各单位党组织都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全面领会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切实把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

第一,明确学习重点。江泽民同志的报告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重点是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报告。

第二,抓住中心环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十六大的灵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首先要抓住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中心环节,全面深入地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紧紧围绕主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是十六大的主题。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深刻理解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深刻理解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大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国防、祖国统一、外交和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

第四,把握报告精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十六大报告的精髓。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紧紧把握这个精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第五,领导带头学习。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加强学习的表率,广大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贯彻好十六大精神,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历史重任。

第六,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分步骤、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学习,要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和学习时间三落实。要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作用,通过集中办班、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分散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把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引向深入。部党组将在近期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组织部领导以及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发挥带头作用。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也要发挥好学习的“龙头”作用,组织专门的学习,以中心组的学习成果,带动和促进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通过学习,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报告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上来。

第七,做好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十六大精神学习、贯彻的宣传工作,通过中国水利报、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也可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扩大学习效果,广泛宣传十六大精神。

二、联系实际,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

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联系水利部门和水利行业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着眼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着眼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运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抓好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宏伟蓝图;继续将水利放在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对抓紧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水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十六大报告中只提到了一个工程,就是南水北调工程。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性,表明当前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也使我们从事水利工作的同志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要责任。

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紧密联系水利工作的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第一,实践新的治水思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水资源支撑与保障。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水利部党组根据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工作实际,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角度,提出了新的治水思路,这一治水思路符合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实践新的治水思路,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水资源支撑与保障。

第二,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新《水法》的颁布为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我们要深入抓好新《水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水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出发,按照确保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的要求,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开发非传统水资源,搞好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水资源需求。

第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良性运行和滚动发展的新机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水管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运行机制。同时,也要加快水利投资体制、建设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要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域机构作为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出资人代表的协调工作。

第四,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的现代化,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的现代化和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和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优化配置管理信息系统和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科技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贡献率。

第五,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抗御水旱自然灾害能力,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抓好各项水利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明确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快前期工作和项目的审批立项。把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和堤防建设要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重点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强节水和水资源工程建设,搞好灌区改造;大力加强农村水利和牧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启动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加大西部水利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地兴建大中小微型水利工程,加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和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实施塔里木河、黑河等流域的生态系统恢复工程,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干部队伍。要认真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干部职工队伍。

三、立足当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我们要认真落实,坚决贯彻,加快南水北调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步伐,抓紧开工建设。认真做好引黄济津工作,解决天津应急供水问题。

第二,加快长江干堤防洪工程等水利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着力抓好群众关心的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第三,按照人与自然和人与水和谐相处的要求,抓紧塔里木河、黑河生态系统恢复,扎龙湿地保护,引江济太的实施。

第四,抓紧做好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黑土地水土流失防治和小水电代燃料、牧区水利生态保护工程等明年新开工水利国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切实搞好以抗旱水源为重点的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六,认真完成今年水利厅局长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做好明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的准备工作。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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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五日)



团中央各直属单位:

  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已经团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贯彻执行。

 

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
整顿的意见
  目前,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主办的报纸共4种,期刊共16种。总的看,团中央的报刊在政治上按照“跟党中央紧些再紧些,离青年近些再近些”的指导思想,在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搞活,宣传当代青年典型和青年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多数报刊的领导班子比较健全,队伍富有朝气。但是,也应当看到,我们这些报刊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认真严肃解决的问题。如在宣传中有时存在着片面性,有的刊物登了一些与办刊宗旨不符的错误文章,报刊内部管理还有漏洞,一些采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采编人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新闻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好影响。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把报刊办得更好,现根据中共中央(87)10号文件精神,对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报刊整顿的意义,把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这次全国报刊整顿是党中央坚持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措施。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都要从这一大局出发来认识报刊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今年一月团中央报刊工作紧急会议以后,各报刊及时组织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今年发出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对近两年来各报刊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和回顾总结,并采取措施初步解决了一些问题。因此,根据中央要求和团中央下半年工作部署,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整顿工作安排在五月至七月。各报刊要在前一段学习、清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87)10号文件要求和团中央书记处的意见,在六月十五日之前提出本单位报刊整顿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报刊布局调整的意见,并将意见和报刊自查情况报团中央,经同意后,各自负责,认真落实。七月底要写出整顿结果报告,由团中央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向有关部门申报重新登记。凡是整顿结束要求验收的,都要事先向书记处汇报整顿情况,经同意后组织验收。

  二、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地抓好整顿工作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实际,这次整顿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1.要进一步坚持青年报刊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各单位要加强正面教育,继续组织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今年以来发出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本书,对所有的青年报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进一步端正思想政治方向的教育。要联系前一时期报刊宣传的实际,进行反思总结,对自己的刊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通过学习,要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和坚持青年报刊正确的办刊方针,认清青年报刊的任务和责任,使青年报刊真正成为党的喉舌和青年的良师益友。

  2.要加强青年报刊队伍建设。我们青年报刊队伍的特点是年轻、思想活跃、勇于创新;但也有不少弱点,需要在政治上进一步成熟起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观念。各单位对报刊队伍的现状都要进行认真具体的分析,并将分析的情况报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和制定出加强队伍思想、作风、业务建设的有效办法。在整顿中,要加强正面教育。既要注意批评不良倾向,又要注意发现和鼓励先进,对优秀编辑、记者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表彰,为采编人员树立榜样。

  3.加强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教育。各单位在整顿中要普遍组织采编人员学习中央有关新闻、出版、宣传的政策和纪律规定,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要结合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典型事例,展开实事求是的分析讨论,分清是非,总结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大多数。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工作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争做全国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表率。今后凡严重违反纪律,坚持与办刊方针不相容的错误宣传的,要严肃处理。要教育采编人员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宗旨,树立为党的新闻事业和共青团事业献身的崇高精神。

  4.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是这次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检查、分析自己的内部管理状况,找出问题,认真地制定或完善各自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严格管理,使报刊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内部思想政治工作。整顿过程中,报刊的领导班子要带头回顾总结,并把回顾总结的情况向全体干部群众讲明,征求社内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加强领导,保证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报刊整顿时间紧、要求严,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工作在团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各单位报刊整顿工作要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报刊整顿态度要坚决,工作要稳妥。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这次整顿,要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两个基本点的宣传,努力把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办得更好。


重庆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1999年7月1日 渝府令〔1999〕61号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指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学、地形变等综合研究后,预测场地周围未来一定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地震及这些地震对场地的影响,并对场地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提出意见。其主要内容有: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地震害预测、场地及其周围的地震稳定性评价等。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适用本规定(建设工程见附件)。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审批全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协助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五条 计划、财政、建设、土地房屋、规划、环保、经贸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审批时应通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六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当包括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第七条 按照本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八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提交的评价报告,按照下列规定申报评审和审批:
  (一)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接到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论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评审结论之日起15日内批复。
  (二)特殊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初审合格后,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地震烈度评审委员会复审,其复审结论由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未通过市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建设工程立项时计划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第十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并按照证书确定的级别及业务范围开展评价业务。
  市外单位到本市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必须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验证和任务登记,评价报告必须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业务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 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专家组成。其成员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市地质特征,对主城区及其他重要区域进行地震烈度小区划,促进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应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


  第十六条 无评价许可证或不具备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格的单位擅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其评价结果无效,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不按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开展业务的,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评价资格审批机关取消其评价资格。


  第十八条 不按地震安全性评价后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负责建设工程审批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