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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6:26:51  浏览:830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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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30402
实施日期:20030402
文  号:[2003]高检研发第9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函)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你院《关于工人身份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鲁检发研字[2001]第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经过乡镇政府或者主管行政机关任命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在依法从事本区域卫生工作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承担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等公务活动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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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下发《〈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收费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下发《〈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收费规定》的通知

1988年2月22日,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已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经国家物价局同意现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收费规定》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收费规定
一、申请费(包括发证、签证、换证或补发)
申请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13元
申请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无线
电报务员,船舶通用电机员适任证书 …………10元
申请二、三副,二、三管轮,船舶
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船舶一、二等
电机员适任证书 ……………7元
申请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船
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船舶通用、限用
无线电话务员适任证书 ……………5元
由于证书遗失或毁损申请补证者,加倍收取申请费。
二、考试费
1. A类适任证书
船长,轮机长 …………50元
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无线电报务员 …………38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船舶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 …………30元
船舶通用无线电话务员 …………13元
2. B类适任证书
船长,轮机长 …………38元
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电机员 …………30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船舶一、二等电机员 …………20元
3.C类适任证书
船长,轮机长 …………20元
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船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 …………13元
船舶限用无线电话务员 ……………8元
三、抽测及加考费
1. 按《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七十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而进行的抽测,如抽测科目数超过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以上,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80%收取;抽测科目数为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或半数以下,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50%收取;抽测科目与规定的考试科目等数,按上述规定的考式费全收。
2. 按《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加考“货物运输”或“英语”科目,每科收取考试费10元。
四、补考费
补考费应每补考一次收取一次,并且:
1. 每次补考的科目数超过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以上,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80%收取。
2. 每次补考的科目数为规定科目的半数或半数以下,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50%收取。
五、证书费
A类适任证书 …………10元
B类、C类适任证书 ……………7元
六、特免证书
1. 申请费 …………50元
2. 证书费 …………10元
七、核证费
1. 要求重新核实考试成绩,每门科目 …………30元
如确属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的过失,该项费收应全部退回。
2. 要求核实证书或出具资历证明,每人 ……………5元
由于核实证书或出具资历证明所发生的国际电信费用,按邮
电部门规定的费收实收。
八、签注费
B类、C类适任证书的“主管机关签注”栏内规定的各项签注内容,不论是增签一项或减去一项,均应收取签注费每项2元。
A类适任证书的“仅有下列限制”栏内规定的各项签注内容,不论是增加一项或是减去一项,均应收取签注费每项3元。
九、翻译费
1. 将试题翻译成相应的外文,每门科目应收取翻译费35元。
2. 将答卷翻译成中文,每门科目应收取翻译费70元。
十、其他
1. 船员申请职务签证、到期换证、证书遗失或毁损换发新证,均应按本收费规定交纳申请费和证书费。
2. A类适任证书改变“仅有下列限制”栏内的签注内容,船员应按本收费规定交纳申请费、证书费和签注费。
3. B类、C类适任证书改变“主管机关签注”栏内的签注内容,船员应按本收费规定交纳申请费和签注费。
4. 对港澳船员和外国籍船员,本收费规定一至八款规定的费收,均按增加100%收取。
对港澳船员和外国籍船员按本收费规定交纳的规费,应以每年一月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收取人民币兑换券。
十一、各单位按本收费规定收取的船员考试发证费,应专款专用于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提高。
十二、本收费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

湖南省岳阳市人大常委会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

(2005年7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确保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结构的广泛性和合理性,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辞去代表职务:
  (一)因组织安排,调离原选举单位或工作岗位,接任的工作岗位可不安排市人大代表的;
  (二)交叉兼任上级人大代表职务,现职工作无特殊需要的;
  (三)因身体健康原因,自认为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
  (四)原选举单位的多数代表或原提名的组织,认为其不宜继续任代表职务的。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按以下程序:
  (一)由党委或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向代表提出辞职建议;
  (二)代表本人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请求;
  (三)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接受代表辞职的决定;
  (四)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