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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07:32:34  浏览:995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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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中国 匈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89年6月8日 生效日期1989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济、科学技术合作和现代化的经济建设,为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决定重新修订一九五三年十月三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科学技术合作。科学技术合作的宗旨是:发展两国的科技和经济联系,改进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以及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双边合作应在中匈科技合作委员会范围内进行,并与中匈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的活动保持一致。

  第三条 科技合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共同条件(一九八九年六月八日签署)执行。

  第四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未提出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的有效期将每次自动延长三年。

  第五条 本协定将取代一九五三年十月三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本协定于一九八九年六月八日在布达佩斯签署,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匈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赵明生            塞卡奇·伊姆雷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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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佳木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1991年首批批准的 全省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辟建八年来,经过全市上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初步形成了集“工业生产加工、农业产业化、饮食服务、高新技术开发”于一体 的发展格局。为进一步鼓励国内外企业(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外商 ),来我市投资兴办外资企业、三来一补项目和南联项目,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第一条 开发区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具有中国法人地位。
  第二条 开发区管委会代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对外资企业实施全权管理,外资企业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未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任何单位和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检查、评比。
  第三条 开发区管委会对外商项目,从立项申请、可研论证、合同章程、颁发执照实行特事特办,全程服务,手续齐全3日内给予批复。
  第四条 开发区实行相当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生产外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所得税实行免二减三,期满后所得税实际赋税率15%,外资企业按税法足额缴纳后,由市地方财政退返50%。
  第五条 对技术先进型、产品出口型企业(当年出口产值占总产值70%以上) ,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返还50%,由财政部门返还5年。
  第六条 外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牌照使用税,免征地方所得税10年。
  第七条 外瓷企业对俄及东欧贸易,可通过代理业务,享受边境小额贸易关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第八条 外资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宗地评估价格降低一个档次;居住、 工业、仓储用地优惠55%,商业、金融、第三产业用地优惠40%,公益事业用地免收。
  第九条 鼓励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片开发土地、投资上项目。在开发区内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1平方公里以上,或投资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部门外,全部退还给企业。投资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或以应征土地出让金作为市政府出资资本入股。
  第十条 外商企业自用厂房、库房、办公室等土建工程项目,免征资源开发费 、供热集资费、开发管理费、动迁管理费、绿化费、商业网点费、工程招标费、教师住房补贴等8项规费,其它规定性收费项目按60%优惠计费。
  第十一条 外商企业在市区的配套企业,配套产品产值占该企业产值50%以上的,可享受开发区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外资企业所需水、电、汽、热、通讯设施、运输条件等,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安排,并视同本市企业计收费用。
  第十三条 外资企业职工招聘、工作制度、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等由企业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对能带动佳木斯经济发展,加快农业强市建设的出口创汇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资源转化等成规模的龙头项目,除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专题研究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市属各县(市)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办的高新企业,产值统计在各县(市)区,税收全部返还各县(市)区。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1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可安排其农村亲友2人转为城镇户口,投资额在5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可安排5人转为城镇户口,并免收城市增容费。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额在50─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运输及办公用车落户时,免征1台汽车城市增容费;投资额每增加200万美元,再免征1台汽车城市增容费。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一切来我市投资的境外和域外的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引进资金、设备、技术的中介人奖励办法,比照《佳木斯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佳木斯市鼓励外地单位和个人到市内兴办科技企业的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政策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日
厂务公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

张喜亮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一批企业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加强了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职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特色和优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厂务公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报告中明确找出:“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达到目标”。何为政治?孔子的回答是,“政者正也”。修身养性齐国治家平天下,政治是需要从每一个社会公民自身的修养开始的。西洋哲人亚里士多德也曾指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孙中山认为,政治就是治理众人之事。厂务公开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本单位事务管理的制度和活动,是政治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为目标”。社会主义的生命就在于人民的民主即人民参加其社会生活事务的管理、参加组织事务的管理、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没有人民的参加,社会、组织和国家的活动就失去了活力。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正是以人民的彻底解放为旗帜,感召人民群众的参加,才缔造了一个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在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正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旗帜,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参加,才实现了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正是有人民的参加调动起了人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才得以实现。
(在“厂务公开论坛”上的发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厂务公开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企业和企业职工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项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职工直接参加企事业单位事务管理,是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二、厂务公开是政治体制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政治民主必然与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厂务公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也是实现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从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而言,厂务公开属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从我国的政治生态的现实出发,我们国家的公民组织形式,在农村主要是以村为单位组织起来的,除社区居民组织以外,最重要的形式就是企事业单位。居民自治、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这是我们国家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载体。职工是企事业单位中主体,在企事业单位中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事务的管理,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民主政治体制框架的基础。职工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实现其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之人翁地位的体现。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中央要求“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厂务公开是对我们既有的民主政治形式的丰富,是政治民主形式一个创新。政治固然是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民主政治首先应当是从对涉及自身利益和权利的事务的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保障职工参加管理的权利,保障职工对自己工作中的事项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决定具有知情权和决策,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基础性的内容。

三、厂务公开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厂务公开是民主政治的体现,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无庸讳言,厂务公开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冲破企业发展的困境实现企业效益的提升而创造出来的一种企业管理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如果突破企业的困局实现企业的发展,一些企业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企业经营者如实地把企业的经济状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向职工公开,谦虚地听取职工对企业摆脱困境意见,职工以主人翁精神无私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一个经营不善多年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实现了扭亏增盈。从这样的历史和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厂务公开既是对职工民主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更是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的必由之路。
  实行厂务公开既是民主政治的创新,也是企业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当生产关系滞涨了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就必须改革生产关系。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按照既定的设计,就是要改革那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环节,解放生产力,从而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不断地满足人们水平日益增长的要求。
  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首先是对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的尊重,从根本上保障职工参与本单位事务管理的权利从而激发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
  实践证明,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